上海回民公墓下葬要求
上海回民公墓是本市专为穆斯林群众设立的公益性殡葬服务场所,承载着尊重宗教信仰、传承民族习俗、体现人文关怀的重要功能。公墓严格遵循伊斯兰教义教规及国家相关殡葬管理规定,在尊重传统的同时兼顾现代管理规范。为保障丧葬活动庄重有序、符合宗教仪轨与社会公序良俗,现将主要下葬要求说明如下:
一、身份与资格要求
申请安葬者须为信仰伊斯兰教的中国公民,其回族或其他穆斯林民族身份需经有效证件(如户口簿、身份证、民族成分证明)予以确认。非穆斯林人士原则上不予安葬。若逝者生前明确表达遵从伊斯兰教丧葬方式,并有两位以上穆斯林见证人出具书面证明,可依程序个案审慎受理。
二、宗教仪轨要求
下葬须严格遵循伊斯兰教“速葬、薄葬、土葬”原则:
- 逝者须于亡故后24至72小时内完成安葬,遇特殊情况(如司法程序、疫情管控等)需提前报备并说明理由;
- 遗体须经穆斯林亲属或清真寺阿訇主持完成“大净”(浴礼)与“克凡”(裹白布殓衣),禁用棺木,仅以洁净白棉布包裹;
- 下葬过程由穆斯林主持,诵读《古兰经》相关章节,禁止焚香、烧纸、立碑刻像、设灵堂摆供品等违背教义的仪式;
- 墓穴为南北向直坑式土葬,头北脚南,面朝西(朝向麦加方向),深度符合宗教要求,覆土自然平整,不建坟包、不设装饰性墓饰。

- 墓穴为南北向直坑式土葬,头北脚南,面朝西(朝向麦加方向),深度符合宗教要求,覆土自然平整,不建坟包、不设装饰性墓饰。
三、墓地使用与管理要求
- 每位逝者限用一个标准墓位,实行节地生态安葬,不建硬化墓穴、不立高大墓碑;
- 墓碑统一规格,材质朴素,仅镌刻姓名、生卒年月及“清真言”等必要宗教铭文,禁用浮雕、彩绘、动物图案及非阿拉伯文/中文以外文字;
- 家属祭扫应保持肃穆,提倡献花、诵经、默祷等简朴方式;禁止燃放鞭炮、焚烧冥币、悬挂彩幡等扰邻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
- 公墓实行实名登记、终身使用权(非产权),严禁私下转让、买卖、出租墓位。
四、手续与协作要求
家属须持医院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有效身份证件及所在街道或清真寺出具的民族与信仰情况说明,至公墓管理处办理登记手续。倡导提前预约,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宗教礼仪指导与流程安排。重大节日或特殊时期,公墓将根据实际承载能力实施分时段祭扫管理。
上海回民公墓始终秉持“敬主爱人、慎终追远”的精神内核,既守护伊斯兰文化根脉,也体现城市多元包容的文明底色。所有要求均以尊重信仰为前提,以规范管理为保障,以生态节地为导向。希望家属理解支持,在庄重宁静中送别亲人,于简朴肃穆里寄托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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