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定区公墓购买政策
公墓服务是民生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与社会文明建设。作为上海市重要的郊区行政区域,嘉定区在殡葬管理方面始终坚持依法依规、便民惠民、节地生态的原则,严格落实国家及本市关于殡葬改革的政策要求。现就嘉定区公墓相关购买政策作如下说明:
一、购买主体资格
根据《上海市公墓管理办法》及本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嘉定区经营性公墓的墓穴购买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 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为上海市户籍;
- 本人为在本市办理常住登记满十年的非沪籍人员,并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及社保缴纳记录;
- 符合本市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如烈士家属、见义勇为人员家属等,按优待政策执行)。
需特别说明的是,公墓墓穴不得买卖、转让、出租或以其他形式进行投资性交易,仅限于安葬本人生前选定或直系亲属遗体、骨灰之用。
二、墓穴类型与使用标准
嘉定区各公墓严格执行上海市节地生态安葬导向,推行小型化、艺术化、园林化墓型。现行主要墓型包括:
- 单穴墓:占地面积不超过0.5平方米;
- 双穴墓:占地面积不超过0.8平方米;
- 壁葬、格位葬、草坪葬、花坛葬等生态安葬方式,占地更少,部分项目享受政府补贴;
- 所有墓穴使用期限为20年,期满后可按规定办理续用手续,续用费用按届时标准执行,不高于初始价格水平。

- 壁葬、格位葬、草坪葬、花坛葬等生态安葬方式,占地更少,部分项目享受政府补贴;
- 所有墓穴使用期限为20年,期满后可按规定办理续用手续,续用费用按届时标准执行,不高于初始价格水平。
三、办理流程与材料要求
购墓实行实名登记制,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亲自办理(委托办理需经公证授权)。所需基本材料包括:
- 购买人及安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 安葬人已故的,须提供火化证明或死亡证明;
- 非沪籍购买人另需提供本市有效《上海市居住证》及连续十年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 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户籍档案等)。
四、价格管理与费用公示
嘉定区内所有经营性公墓均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墓穴价格、管理维护费、节地生态安葬补贴标准等均由区民政部门会同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核定并定期公示。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捆绑销售。所有费用须开具正规财政监制票据,接受社会监督。
五、倡导绿色殡葬新风尚
嘉定区持续加大生态安葬支持力度,对选择海葬、深埋、树葬、草坪葬等不保留骨灰方式的居民,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补贴;对采用可降解骨灰盒、无碑式安葬的家庭,优先安排服务资源并减免部分基础费用。各公墓同步配套建设生命文化教育基地、祭祀礼仪指导站等设施,推动殡葬服务从传统走向人文、从封闭走向开放。
需要强调的是,殡葬服务本质是尊重生命、传承孝道的社会实践。嘉定区始终将规范管理与温情服务并重,既严守政策底线,也注重回应群众合理关切。建议有需求的家庭提前了解政策、理性规划,优先考虑节地生态方式,共同营造文明、简约、可持续的城市殡葬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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