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对公墓的文件
为加强公墓建设与管理,深化殡葬改革,推动移风易俗,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上海市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人口结构、土地资源和历史文化特点,制定并实施《上海市公墓管理办法》。该办法立足超大城市治理实际,以法治化、标准化、人性化为原则,系统构建覆盖规划、审批、建设、运营、服务及监管全过程的制度体系。
办法明确公墓实行分类分级管理。经营性公墓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由民政部门统一监管;公益性公墓坚持非营利属性,仅面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居民提供服务,严禁变相销售、炒买炒卖或擅自扩大服务范围。所有公墓均须纳入全市殡葬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墓位信息、使用状态、缴费记录等全流程可追溯、可核查。
在规划建设方面,办法严格控制总量、优化空间布局。新建公墓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红线要求,优先利用荒山、瘠地等未利用地,禁止占用耕地、林地及水源保护区。鼓励发展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对采用树葬、草坪葬、花坛葬、海葬等不保留骨灰方式的,给予政策支持与服务便利。

在规划建设方面,办法严格控制总量、优化空间布局。新建公墓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红线要求,优先利用荒山、瘠地等未利用地,禁止占用耕地、林地及水源保护区。鼓励发展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对采用树葬、草坪葬、花坛葬、海葬等不保留骨灰方式的,给予政策支持与服务便利。
服务管理突出人文关怀与透明规范。公墓单位须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办理流程及监督渠道,明码标价、一费制清,不得收取未列明费用。墓穴使用期原则上不超过20年,期满后可申请续用;对长期失联、未续费且无亲属主张权利的墓位,经公告程序后依法进行生态化改造,骨灰按相关规定予以集中安放或撒散。
办法还强化属地责任与协同监管。区级民政部门承担日常监管职责,联合规划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对违规建设、价格欺诈、强制消费、破坏生态等行为依法查处。同时,建立公墓信用档案与服务质量评价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接受公众监督。
《上海市公墓管理办法》不仅是一项行政规范,更是城市文明进步的制度表达。它体现对生命尊严的尊重、对资源禀赋的审慎、对代际公平的担当,也折射出上海在超大城市精细化治理中,将民生关切、生态底线与文化传承有机统一的实践自觉。随着办法深入落实,公墓正从传统安息场所,逐步转变为承载记忆、传递价值、涵养风尚的城市人文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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